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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氢气用量少,所以新上分析小屋不做防爆设计?

2026年07月20日 02:31
 

日前

在某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服务时

发现企业空分装置的分析小屋

使用氢气作为载气

但屋内的空调室内机无防爆标志

照明灯具无防爆标志

电源接线插座也是非防爆插座

专家:你们这个分析小屋为什么使用非防爆电气?

企业陪同人员:这个空分装置的分析小屋是后来上的,初始设计时没有这个分析小屋,可能考虑氢气使用量很少就没有进行正规设计。

专家:但你们使用氢气作为载气。因此增设分析小屋后,应进行风险分析,重新划分爆炸危险区。

专家: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如果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环境,其最小点火能仅为0.019mJ,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求极高。氢气还具有较宽的爆炸极限范围(4%~75%),属于《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T 3836.1-2021)中定义的Ⅱ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因此,在空分装置分析小屋这类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中,即使微小的氢气泄漏也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而分析小屋内常见的非防爆电气设备,如普通空调室内机、非防爆照明灯具和普通电源插座等,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产生足以点燃氢气的火花或表面温度。

随后,建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严格履行变更程序;联系设计单位对分析小屋进行正规设计,结合分析小屋使用载气的危险特性进行风险分析,并对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核实其电气设备设施是否符合使用载气的危险特性相关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二条要求,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要纳入变更管理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5条要求,应采用合适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开展变更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3.1.1条要求,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如果可燃气体与空气在大气条件下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